1. 首页 > 道家思想

法家、黄老之学与君王南面之术

法家、黄老之学与君王南面之术

法家、黄老之学与君王南面之术摘要:在中国历史上,法家的地位自其创始以来就非常尴尬,商鞅变法成功,秦国被讥为虎狼之秦;秦朝二世而亡,账被记在法家头上并从此使法家思想被雪藏;历来权谋心术都在皇家心照不宣,对外却一致尊奉儒学,汉宣帝就告诫太子:“汉家自有制度,本以王霸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汉书·元帝记》。从来没有那个学派,被骂的时间与被运用的时间几乎一样长。而在源头上,这样一个学派却常常与道家联系起来,司马谈《论六家要旨》文中,第一次以政论思想分诸家学派,明确辨析了法家与道德家(道家)的关系,“法家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汉书·元帝记》关键词:法;术;势;无为而治;因循很多人谈到法家,就以为这是古代的法治思想,其实不然。在理清法家概念与范畴之后,笔者以为有必要质疑法家学派是否真实存在。与儒道墨三家相比,单看法家并无一以贯之的学术主张,正如胡适所言,中国古代只有法理学和法治学说而无法家,所谓法家不过是后人没有历史眼光,把一切讲法治的书统称为“法家”,其实是错的。但法家之名沿用久了,故现在也用此名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北京东方出版社,1996,第279页。

从后人评论、分类的角度看,首开滥觞的是庄子,《庄子·天下》:“公而不党,易而无私……古之道术有在于是者。彭蒙、田骈、慎到闻其风而悦之。”此时庄子仍然把他们归类于道家。《荀子·非十二子》中,荀子也将田骈、慎到归纳为一类,也未冠以法家之名。“尚法而无法,下修而好作……是慎到、田骈也。”一直到司马谈、刘歆,才以政论的角度划分诸子,《汉书·艺文志》所转引《七略》原文,第一次提出认为诸子九流十家乃是出于王官,是“六经之支与流裔”。其中对法家的源流认定为,“法家者流,盖出于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制”。诸子出于王官的认识第一次在汉书里提出,但这一点也在后世被广泛争论。章太炎、胡适“信古”、“疑古”之争与傅斯年后来提出的诸子之学源于职业,也在辨析诸子之学的范畴与起源,然而,法家恰恰是以发政治议论为代表的家派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北京东方出版社,1996,第279页韩非子的历史观是诸子中最积极的,反对所谓的“法先王”,尤其反对儒家的“祖述尧舜,宪章文武”《礼记·中庸》。他站在人是自利的角度,“安利者就之,危害者去之,此人之情也”《礼记·中庸》《韩非子·奸劫弑民》一、法所谓的法,指的就是君王手上的赏罚权柄。

对大臣,以赏罚来引导他们的行为,“明主之所导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韩非子·二柄》;对百姓,以明文规定的法条约束他们的行为,“法者,宪令著于官府道家的思想渊源包括,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韩非子·定法》。这一点韩非承袭于商鞅的“信赏必罚”主张。在此基础上,韩非提出了法应集于一人之手,也就是由统治者《韩非子·二柄》《韩非子·定法》二、术术,在传统语境里和道相差仿佛,作为法家治理天下的原则,其主旨便是如何维护君主的专制统治,同样也分治民和驭官两方面:对百姓,除了用严刑峻法规范他们的行为外,韩非主张思想控制,“言行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是以愚者畏罪而不敢言,智者无以讼”《韩非子·问辩》,使百姓只知耕战而不问其余;而对于官员,一手择人,一手监察,也就是“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韩非子·定法》。韩非认为,君主与臣子之间的利益是对立的,要让臣子《韩非子·问辩》《韩非子·定法》三、势所谓势,简言之就是权威。一般以为慎到言“势”,传于韩非,实际上,当时各家都在强调,儒家就有孟子主张“定于一”《孟子·梁惠王上》、荀子认为“隆一而治,二而乱”《荀子·致士》,反对权威分裂。

然而韩非所强调的是统治者必须亲自掌控国家权力机关的控制权,而不是假手儒家的圣人。韩非认为儒家的仁政是会败坏社会统治基础的,当然也不是单纯使用暴力,“仁、暴者皆亡国者也”,而是借助国家统治权获得强制力以推行上述的“法”与“术”,他指出,“桀为天子,能制天下,非贤也,势重也。尧为匹夫,不能正三家,非不肖也,位卑也”《孟子·梁惠王上》《荀子·致士》《韩非子·功名》通过韩非的思想,我们发现他谋求的核心是维护君主的统治权。以势为前提,以法为核心,以术为手段统治天下。当然,正如全文已经指出的,韩非的思想只能算是先秦法家的集大成者,如管仲及其学派在《管子》中的思想就没有在韩非子中体现,而慎到、申不害的学说多以散佚,只能以最完整的韩非的思想来论法家。然而法家毕竟显赫一时,还能有相对完整的治国理念实践并流传下来,而对于黄老之学,古籍中记载的也就只余一鳞半爪了。

讲完法家治国之道,再来看看黄老之术的实践。汉初之时,用黄老之术,留下了“汉兴七十余年间,国家无事。……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道家的思想渊源包括,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史记·平淮记》《史记·平淮记》一、从经济的角度看,“汉初实为中国商人第一次获得自由发展之安定时期也”李剑农:《先秦两汉经济史稿》,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199页,经济上两大政策,“开关梁”,“弛山泽之禁”,不再征收关税减少了地区间的物流成本,资源型产业的开放促进了工商业的繁荣。这与弗里德曼对西德战后经济的分析一样,“这是自由市场创造的奇迹...取消了对工资和物价的管制...几个月之内经济就活跃起来了”弗里德曼:《自由选择》,机械工业出版社,第57页,属于典型的谷底效应加自由经济结合的产物,在这种时候是最能发挥奇效的,不同的是,汉初之年并没有形成完整的经济思想,是属于无权可用,中央控制力极度薄弱的原因,而最终导致的恶果也是商人集团把持国民经济,与官场勾结,同时使得地方诸侯势力庞大,酿成了七王之乱的惨祸李剑农:《先秦两汉经济史稿》,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199页弗里德曼:《自由选择》,机械工业出版社,第57页吴晓波:《历代经济变革得失》,浙江大学出版社,48~49页二、在刑治方面,汉初虽有约法三章的佳话,但是汉书记载,“汉兴,高祖初入关,约法三章曰:“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蠲削烦苛,兆民大说。其后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相国萧何攈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汉书·刑法志》《汉书·刑法志》三、从吏治角度上看,有一佳话就是“萧规曹随”。在汉初的时候,相权一支独大,但是曹参继任的时候,“参代何为汉相国,举事无所变更,一遵萧何约束...参曰:‘...高帝与萧何定天下,法令既明,今陛下垂拱,参等守职,遵而勿失,不亦可乎?’”《史记·曹相国世家》《史记·曹相国世家》可是,这里的无为而治至少混淆了两个概念:第一种“无为”是指整个政府没有大动作,听任民间自由发展,也就是现代视角中以重农主义为前提的自由放任主义,所谓的“守夜人政府”,在上文分析的经济方面就是一个典例,但是关键点仍然在于政府放宽管制,可是,考虑到当时的严刑峻法,此处有疑。第二种“无为”是针对于确定的人而非整个社会,就是萧规曹随中展现出的特点,以前人的行为、传统规范来做事,考虑到“汉承秦制”,“萧规曹随”,萧何承袭了秦朝的法律,而刘邦也承袭了秦朝的国家结构,这个说法也有其可信度。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中就已经提到,“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其实易行,其辞难知。其术以虚无为本道家的思想渊源包括,以因循为用”他以当时人的视角总结道,道家提倡无为,却又说无不为,虽然这话很难理解,但是很容易实行,无非是以虚无为根本,用因循来实践。

道出了黄老之学的根本—因循。从这个角度再看上文的分析,政治制度以承袭为主的第二种无为才应当是道家因循之道的体现,而当时经济的快速恢复,也可以看做是无权可用、谷底效应的成果。再往前追溯,在《道德经》一书中也可以找到很多与“无为”相关的语录,如“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我无为而民自化”《道德经》通行本四十八章,五十七章,这里的无为更接近一种形而上的主张,只是一种基本的方法论而已,而非一种实际的政策主张。这在先秦诸子中是一个特例,其他学派都是有具体行为方向与目标导向的,道家没有,只有顺势而为的一种方法论,而与现实一结合,提炼出实际的指导思想的时候,就可概括为“因而不为,损而不施;崇本以息末,守母以存子;贱夫巧术,为在未有;无责于人,必求诸己”《道德经》通行本四十八章,五十七章王弼:《老子微旨略例》在《道德经》中,还有解读无为的另一种方式,“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其实这也与前文并不矛盾,对统治阶级而言,统治的方法是因循,即顺势而动,不强行改革,以传统为主,对百姓是...愚民,充实百姓的筋骨而是他们思想单一,更利于因循无为的政策的推行。

所以我们从历史倒逼学理的过程中,总结出黄老之术的核心即因循无为,但是这仍然是以历史的逻辑线总结出的,而在历史上,法家晚于道家是不争的事实,笔者以为这并不能简单得出道家在法家启发下进行改良的结论,相反,笔者以为更能说明法家出于道家。首先,道家的治国理念先于法家,道德经的成书年限至今仍有争议,但从《韩非子》一书中有的《解老》、《喻老》二文可见,道德经的主旨思想在韩非之前已经成型,至少因循无为的思想已经存在,因循的核心是继承前人的传统,是为能够无为而治建立基础,那么无为是所有人都能垂拱而治吗?并非如此,《庄子·外篇·在宥》就在文末讲道,“何谓道?有天道,有人道。无为而尊者,天道也;有为而累者,人道也。主者,天道也;臣者,人道也。天道之与人道也,相去远矣,不可不察也”,君臣异道的观点在此时就已经成型,也就是说,道家是认可统治者或执政者以天道,无为之道行事的,而对于人臣,则是由为而非无为法家、黄老之学与君王南面之术,于是就会有一个清晰的问题出现,再有这样的先例传统的情况下,自然可以因循,但是在没有先例的情况下呢?怎么样让君上能够南面而治,商鞅所推崇的法就呼之欲出了。另外,既然君臣异道,怎么让臣子恪守本分,申不害的帝王心术,慎到的权势说就应运而生,所以在最早的《庄子·天下》中,“公而不党,易而无私……古之道术有在于是者。彭蒙、田骈、慎到闻其风而悦之。”会将这些人归为一类,因为他们确确实实属于提倡无为而治的人。此外,《道德经》中“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的思想主张,也由此开了历代法家愚民政策的先河,从秦始皇的焚书坑儒到其后的独尊儒术再到之后清代的文字狱,思想控制这一条主线就在历代专制统治中被一脉相承下来。而在汉武帝独尊儒术的同时,在开始对思想进行控制的时候,自然也不会忘了“王霸道杂之”,其目的并不是真的推崇儒学,不过为了服务于专制时期的中央集权,此时就已经完全落入了法家形而下的具体操作手段。但是探究其本质,核心仍然是因循,不过是为了顺承前朝的封建专制下唯我独尊的权力。所以在中国历史上中央集权的趋势一直在加深法家、黄老之学与君王南面之术,到了明代,皇帝可以36年不上朝,也是将无为发挥到了极致。

结语所以在专制时期,为了强化皇权,历代皇帝都在承袭前朝的权力,都在试图将权力稳固而持久的传承下去,在这个基础上,法家思想成了这种操作的最佳选择。而试图进行集权的努力其核心又恰恰与“无为”、“因循”巧合的重叠在一起,催生了法家形而下的实际政策主张,逻辑虽然一致,却让历史走向了它的反面,也许可以成为马克思所说的“异化”的一大注脚。

本文由某某资讯网发布,不代表某某资讯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chuangxinguoxue.cn/daojiasixiang/5238.html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