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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名思想把春秋时代看做是“礼坏乐崩”

正名思想把春秋时代看做是“礼坏乐崩”

正名思想

孔子把春秋时代,看做是“礼坏乐崩”,臣杀君,子杀父,“邪说暴行”不断发生的糟得很的大乱局面。孔子认为要制止各种“邪说暴行”的流行,就必须恢复周礼的权威,重新肯定宗法等级制度的秩序,而其要害就是要正名。只有正名,才能挽救秩序的崩溃,促进周礼的复兴;也只有正名,才能恰当地运用刑罚,制止邪说暴行的产生和流行。

所谓“周礼”,就是西周统治者制定的一整套经济、政治制度和道德规范、礼节仪式等。其中心内容就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等级制、分封制和世袭制。至于正名的具体内容,就是他所说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然而当时的实际情况已不是如此,孔子就想提出这个理想标准的“名”,来纠正那些不符合周礼情况的“实”。孔子这种用名以正实的观点,就是后来所谓的“名教”。

孔子提出正名思想,以求恢复周礼所制订的世袭宗法等级制度。就君臣关系来说,对于君,就应强调君应该享受的权利,对于臣正名思想把春秋时代看做是“礼坏乐崩”,就应强调臣应该尽的义务。

孔子要求复兴周礼,但不是完全因袭周礼。因为完全因袭已不再能充分地发挥周礼的作用了,所以,他对周礼有一定的补充和发展,这就是他所说的对周礼的“损益”。

他对周礼的补充和发展的第一点就是上面所说的,将周礼的根本归纳为正名思想,这样,就使周礼的指导思想更集中、更明确、也更理论化了。其次,他对周礼的补充和发展表现在强调道德教化。用政令和刑罚这些办法进行统治,只能惩罚犯上作乱于事后,即使可以一时避免犯上作乱的事继续发展,但是人民并不认识这类事件的罪恶而感到羞耻,这类犯上作乱的事仍旧有一天可能爆发出来。如果运用礼治德化和政令刑罚相辅而行,就可以预防犯上作乱于事前,引导他们不敢想和不会想犯上作乱的事,人心自然归服了。这也就是加强人们对自身行为的道德感和人的自觉行为,反对专以政令、刑罚治国。再其次,周礼的世袭宗法等级制度完全是“亲亲”的,孔子主张在维持周礼亲亲的原则下,在一定程度内实行“贤贤”作为补充,这种“举贤才”的思想是他对周礼补充和发展的另一点。

最后,孔子为了复兴周礼,对周礼的再一个补充和发展就是提出“仁”作为礼的内容。这也就是用德化来进一步充实和加强礼治,而仁就是所谓德化的具体内容。

仁学思想

孔子关于仁的论述相当多,其中比较全面的论述是与颜渊的一段对话,颜渊问什么是仁,孔子回答说:“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进一步追问具体条目,孔子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孔子在这里首先说明仁的基本性质和内容,这就是约束自己的行为使其符合于礼的规范,一旦能做到这一点,天下的人都会公认他做到了仁。其次说明仁的一个特点,这就是求仁完全是自觉的,是由自己决定的,并不依靠他人。最后进一步说明求仁的具体条目,也就是仁的另一个特点,这就是要达到仁必须在视、听、言、动各方面全面地符合礼,这也就是说,仁是一种全面的道德行为。

孔子说仁的基本性质是约束自己的行为使其符合于礼的规范,其特点是突出强调了从政治的角度理解仁,即只有恢复礼制、巩固礼所制订的政治秩序的行为才能叫做仁。作为统治者,他们的行为具备哪些具体的特点才能达到仁的标准呢?一个“仁”人要具有五种品德:保持一定的尊严和恭敬,这就不会招到侮辱(恭则不侮);待人要宽厚些,支使百姓孔子全面发展的思想,却使百姓不怨恨,以团结更多的人(宽则得众);言出令从,具有威信,这样别人才愿意为你任用(信则人任焉);善于思考,行动果断,这样在工作中可以取得具体的成绩(敏则有功);善于给人们带来实惠和好处,这就可以使人尽力地工作(惠则足以使人)。因此,对统治者这方面来说,即要保持统治贵族的尊严与权威,所谓恭、信、敏正是从这一方面说的。同时又要善于使用人民,不使矛盾尖锐化,所谓宽、惠正是就这一方面说的。仁在这两方面的作用也就是礼的作用。

孔子将恢复和巩固周礼的统治秩序叫做仁。周礼是建筑在宗法制度“亲亲”的基础上,所以他非常重视孝、悌,强调培养人们具有孝悌的品德是最基本的。这就是说,统治者能身体力行孝悌一类反对父母亲族忠诚的品德,被统治的人民就竞相争取具备仁的品德,无形中就消灭了犯上作乱的现象。

孔子所说的仁的另一个特点是为仁由己而不由人,即具有仁的德性的行为是自觉的、主动的。这就是说明仁的自觉性的特点,实现仁依靠本人的决定和努力,是每个人完全可以做到的。孔子强调实行仁的自觉性,目的是要人们自觉地去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礼的规范。孔子宣扬为仁的自觉性,也就是把“礼”这种外在的约制,通过“仁”的德性修养,完全变成一种内在的、自觉的道德规范。你如果不遵守“礼”,不仅要受到刑罚的制裁,而且要受到社会道德舆论和自己内心的谴责。从这方面说,“仁”是一种主观化的道德修养,一种主观的道德标准。一个人如何自觉地实现仁呢?从积极方面说,自己有某种要求需要满足,也要推想他人也有这种要求需要满足,这也就是所谓“忠”。从消极方面说,我不愿他人如何对待我,我也就不要这样对待他人,这就是所谓“恕”。忠恕的综合是为仁之方,也是仁的本身。实现了忠恕之道,也就是实现了对他人的爱孔子全面发展的思想,所以孔子也说仁就是“爱人”。

孔子的仁的又一个特点是说仁的行为必须在视、听、言、动各方面全面地符合周礼,这是讲仁的品德的全面性,也是说仁是一个人的生活的最高准则,是一个人的世界观的全面修养的成果。孔子对于哪些品德近于仁,哪些品德不合乎仁、不属于仁都有明确的论述。如他认为,能行“恭、宽、信、敏、惠”五者于天下,“为仁矣”,能做到“刚(刚强)、毅(果断)、木(朴实)、讷(言语谨慎),近仁”,能够“博学而笃志,切问而近思”,则“仁在其中矣”。至于具备了仁的品德以后,孔子认为这样的人就将没有忧惧而具有无尚的勇气。这就是他说的:“仁者不忧”,“仁者必有勇”。因此他要求每一个人不管在怎么匆忙仓促和颠沛流离的情况下,都要时时刻刻追求这种成果。有时还应该用生命来实现和保卫仁。这个意义上的仁,孔子也叫做“道”,所以说:“朝闻道,夕死可矣”。

认识论思想

孔子是中国最早的比较系统的先验论的鼓吹者,就是说正名思想把春秋时代看做是“礼坏乐崩”,有一种人的知识是生来就有的,是先于经验、先于实践而存在的,这种人就是圣人。

孔子的先验论,不仅表现在承认有不同于一般人的圣人的生知上,而且也表现在他关于仁的学说上,即是说仁的行为具有自觉性和主动性,也是说仁的德性和认识具有先验性。

孔子关于仁的先验论的思想,以后为孟子所继承和发挥,提出了每个人都天生具有仁、义、礼、智萌芽的人性论,并且还提出“人皆可以为尧舜”的思想。但就孔子来说,一方面有天生的先知先觉的圣人,另一方面又有天生的不知不觉的愚人,这两种人都是天生的,因而是不可改变的,下愚的人并不能变为尧舜。

孔子肯定“生而知之”的认识只有某些人具有,这些人就是圣人。孔子还肯定有“学而知之”的人,同时又从事教育工作,因此,他也不能不肯定,一个人要求获得知识,就要取得直接的经验,也要善于吸取他人传授的间接经验。要多听多看,对有怀疑的地方要保留,在言行中这样谨慎就可以少犯错误。他也强调重视推理的思考。对一件事说明了一个方面,就应该多去推想其他方面的情况。

在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上,总结出一些符合人们心理认识活动的经验。他提出,学习时首先应该采取虚心的实事求是的老实态度。因此他反对缺乏事实根据的道听途说,甚至批评这样的行为是不道德的;其次,他主张学习的知识面要广泛,学习的途径也要多样化。对过去流传下来的典籍,固然要“学而时习之”,同时还要“每事问”,要“不耻下问”。别人的长处,要作为良好的经验加以吸收;别人的缺点,也可以作为客观的教训加以对照,如果自己也有,就努力改正。最后,在教学方法上,他提倡学与思结合,只学习前人传授的知识而自己不进行思考,将仍旧停留在混沌迷惘的阶段而不会有真正的创获:只凭空思考而不学习和利用前人的知识经验,也可能走向危险的斜路而一无所成。因此,他极力提倡“温故而知新”。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他也主张多用启发式,不到学生苦思苦想之后仍有所不理解时,不去进行启发诱导。因此,他教学生时,能根据各人不同的特点,回答问题,因材施教。

中庸之道

孔子在认识论上主张“生而知之”的先验论,在方法论上则宣扬“中庸”思想。中庸是一种最高的德性。孔子认为,维持和巩固他所谓“道”的最好方法是采用中庸的方法。他在认识事物时,要求通过研究这个事物在可能的发展趋势中,就其不及和过头两个极端之间找出适中合宜的地方。他在处理事物时,要求不要偏祖于某一种倾向,或与某一种人完全同一,而认为应该调和不同的倾向,在各种不同的人之间进行适当的调和。不然,就不能成为德性高尚的君子,而会沦为偏激的小人。根据这个思想方法或根本态度,他交朋友就极力找善于掌握中庸思想的人,只有在找不到这种人的时候,才与偏向于进取的“狂”者或偏向于有所不为的“狷”者相交往。他指导弟子时,总是设法引导他们走中庸的道路。

他这种中庸调和的方法论,要求不偏不倚,有时又要表现出全面和灵活来。例如他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这是说,做事只考虑实际的质朴以至胜过文采,则显得粗野;做事只考虑外表的文采以至胜过质朴,则显得虚浮;只有质朴和文采全面兼顾,不偏于一面,才是做得恰到好处的君子。他还明确提出“绝四”的态度:即不要主观猜测,不要武断和不留余地,不要拘泥和固执成见,不要自以为是和以我为核心。

他认为中庸的灵活方法、必须完全以周礼作为指导的原则;另一方面,他认为周礼的主要精神,其可贵处又正是不走极端和反对偏激。不用周礼作为指导原则,只为调和而调和,也是不行的。因此他要求治国时,不但要“导之以德”,同时也应“齐之以礼”。他教导弟子学习时,虽然首先要“博学于文”,但也必须在这基础上“约之以礼”,才不致违背他所谓的道。总之,在他看来,任何德性都必须以礼作为指导,才能真正成为恰到好处的德性,不然,这种德性就会转化成为偏执的过错了。

天命论

殷周的贵族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都塑造了人格神的天,宣扬政权神授,作为他们统治的精神支柱。他们把“天”人格化、神圣化,把它打扮成一个操纵人间万物命运的活灵活现的主宰,他们自己则扮演着受命于天,从天命而行的角色,是天在人间的代理人。

孔子站在对周礼继承和改革的立场,把恢复周礼作为终生志愿,因此他在天命问题上,也持有两重性。孔子虽然没有把天描绘成能直接发号施令的最高主宰,而将天的人格神的外貌丢掉了,但却保留着天具有最高意志能主宰一切的权威。孔子心目中的天虽然已不是殷周以来人格神的天,但还保留了天命的主宰性和必然性。

孔子一方面丢掉了天的人格神的外貌,保留着其具有最高意志的权威,另一方面又企图以不可认识的必然性去解释天的意志和主宰性,这就是孔子的“富贵在天”的“天命论”。他的使命和政治主张能否实现,完全是由命运决定的。在孔子那里,贫富、贵贱,由天决定,死生、祸福孔子全面发展的思想,由命决定。这样,他既否定了事物具有本身内在的规律,又在神秘天命的支配下否定了人的主观努力的作用。

孔子宣扬天命论,但并不限制本人的主观努力。他并没有对天命的权威加以限制的意图,也没有将天命和人力划出不同势力范围的思想,而是认为人的主观努力正是天给予他的使命,从这一点说,他也对人力的作用予以一定的地位。

孔子对于鬼神的存在上,也采取一种两可的态度,不议论鬼神,却又不否定鬼神的存在。这也是放弃鬼神具有人格神的外貌,保留鬼神的权威。他认为祭鬼能够起到教化百姓的作用,达到巩固统治的目的,因而是一种聪明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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