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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富国强人”的早期代表人物管仲子产李悝

“建富国强人”的早期代表人物管仲子产李悝

第四讲 法家的管理思想主要内容一、法家管理思想的形成背景二、法家早期的代表人物三、先秦法家思想的主要内容四、韩非及其哲学观五、法家的管理思想体系一、法家管理思想的形成背景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发生剧烈的变革,井田制瓦解,宗法分封制动摇,礼治的经济基础和血缘亲属基础遭到严重削弱,二者的合力促成了“礼崩乐坏”局面的形成。要建立一种适应新的社会形势发展的统治秩序,只有寻求另一种途径和方式,于是主张“建法立制,富国强人”的法家应运而生。 二、法家早期的代表人物管仲子产李悝吴起商鞅、慎到和申不害西门豹 1、管仲管仲(?——前643年)又称管夷吾、管敬仲。《史记•管晏列传》载:“管夷吾者,颖上人也。……管仲既用,任政于齐。齐桓公以霸,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管仲之谋也。”主张改良旧礼、创立新法,以法统政、礼法并用,以法律手段推行经济、军事等政策,以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 法令是人们的行为准则,应该公布于众。 “设象以为民纪,式权以相应,此缀以度,本肇末,劝之以赏赐,纠之以刑罚,班序颠毛,以为民纪统。” 注重法律的作用,“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

” 。认为“民之情,莫不欲生恶死,莫不欲利恶害……民利之则来,害之则去。” 2、子产子产(?——前522年)又名公孙侨,字子美,郑国贵族,晚于管仲而与孔子同时。《史记•郑世家》云:“子产者法家的术治思想,郑成公少子也。为人仁爱人,事君忠厚。孔子尝过郑,与子产如兄弟云。及闻子产死,孔子为泣曰:‘古之遗爱也!’” 。“铸刑书”。主张治国应宽猛并用,然以猛为主。《左传•昭公二十年》载子产语:“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习之,则多死;故宽难。”后来商鞅据此提出“法者,所以爱民也。” “子产用郑,病将死,谓游吉(即子大叔)曰:‘我死,子必有郑,必以严莅人。’子产死,游吉不肯严刑,郑少年争相率为盗……游吉喟然叹曰:‘吾早行夫子之教,必不悔至于此矣。’” 3、李悝变法 李悝(前455-前395),战国初期魏国著名政治家、法学家,也作李克。李悝为魏文侯到武侯时人,曾受业于子夏弟子曾申门下,作过中山相和上地守。上地在河西,故李悝经常和秦人交锋作战。战国初期,魏国国君魏文侯任用李悝为宰相,实行变法。主要内容:第一,废除官爵世袭制。第二,编制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完整的封建法典─《法经》,分为盗、贼、囚、捕、杂、具六篇。

第三,革除旧有的阡陌封疆,鼓励开垦土地。第四,实行“平籴法”。第五,改革军制,精选武士。4、吴起变法吴起(?—前381年),卫国左氏(今山东省定陶,一说曹县东北)人。(1) 均爵平禄。 “均楚国之爵,而平其禄,损其有余,而继其不足,厉甲兵以时争於天下。” (2) 废除无用、无能的官职,剥夺王室贵族的威权,使他们不能徇私情,因私废公。“废公族疏远者,以抚养战斗之士”。“禁游客之民,精耕战之士。”(3) 责令楚国一些与王室关系疏远的贵族到僻远的地方去开发。 “荆所有余者,地也,所不足者,民也。今君以所不足,益所有余。”5、商鞅变法商鞅(约前390年—前338年),战国时期政治家,著名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的后裔,公孙氏,故称为卫鞅,又称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之商鞅。在位执政十九年,秦国大治,史称商鞅变法。 1、经济措施。废井田、开阡陌;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统一度量衡2、政治措施。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除“世卿世禄制”,鼓励宗室贵族建立军功;改革户籍制度,实行连坐法;推行县制;定秦律,“燔诗书而明法令” 三、先秦法家思想的主要内容 早期法家大致分为三派:商鞅重“法”,申不害重“术”,慎到重“势”。

韩非集早期法家之大成,主张三者相结合,作为加强中央集权的工具,从而系统地发展了法家的法治思想。 对于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韩非提出“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的这些主张,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根据。三、先秦法家思想的主要内容 反对礼制 法律的作用。“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 “兴功惧暴” “好利恶害”的人性论 “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 四、韩非及其哲学观 1、韩非简介韩非(约公元前280一前233年),战国末期韩国人,为韩公室诸公子之一。著有《韩非子》一书。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法家分为前期法家和后期法家。前期法家主要是指战国初期出现的一批新兴地主阶级的改革家和政治家,后期法家是指集法家之大成的思想家韩非。韩非的集大成体现在他将前期法家的“法”、 “术”、 “势” 结合起来,以荀子思想为思辨,创立自己独特的思想体系。其管理思想主要体现在其“尊主安国”的君主专制理论中。四、韩非及其哲学观2、韩非的-哲学观人性观 -“好利恶害,夫人之所有也。” 历史观 -“事异则备变” ,“不期循古,不法常行,论世之事,因为之备” 价值观-“有功受赏,有罪受诛” 认识观-世界是可以认识的。

“聪明睿智,天也;动静思虑,人也。人也者,乘于天明以视,寄于天聪以听,托于天智以思虑。”国家观-“古人亟于德,中世逐于智,当今争于力” 先秦法家治道思想法家的术治思想,是以法家的价值论、人性论、历史论、认识论为基石。法家治道模式:以道为旨,以国之治强为目标,以法为行为标准,以势为运行力量,以术为操控方法,法势术三者相结合,构成了法家思想的管理观,即包括管理的本质观、目标观、行为观、组织观、控制观,以此构建了管理型法家治道模式。 五、法家的管理思想体系道管理本质观 治强管理目标观 法管理行为观 势管理组织观术管理控制观 五、法家的管理思想体系(一)道——管理本质观法家治道的管理内涵是:掌握管理对象的客观化基础和执掌事物的规则,来实现组织目标。也就是所谓“对事不对人” 。在法家治道思想里,国家君主的地位是至高无上,是超载臣僚与人民之上的,但国君在立法,执法及其统治中,都必须以“道”为依归。有曰:“故先王以道为常,以法为本,本治则名尊,本乱则名绝。”(《韩非子·饰邪》)只有以“道”作为基本原则,国家的法和国君的统治方有理性的正当性。治道对象:人和现实世界。法家学派是在“必然之道”原则下建立国富兵强成霸王之业的治国目标。

韩非以功利价值观出发,一是分析韩国所处的国情危急的客观环境中的现实的霸王需求;二是主观上功利实效主义作为价值标准,自然就得出富国强兵成霸王之业的治国目标。在实施目标时,应锁定具体可实行目标,韩非批判儒墨学派是缺乏验证可行的空中楼阁,有曰:“无参验而必之者,愚也;弗能必而据之者,诠也,故明据先王,必定尧舜者,非愚则诬也。愚诬之行,杂反之学,明主弗受也。”(《韩非子·显学》)(二)治强——管理目标观(三)法 ——管理行为观 1、“法”的概念“法者,宪令著于官府,赏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定法》)法集权于君主手中。“故明主之畜臣,臣不得越官而有功,不得陈言而不当。越官则死,不当则罪。” (《二柄》)覆盖范围,上至文武百官,下至庶民百姓,甚至官员的升降职级,以至编制,职掌都透过决策明确划分。“明主以吏,宰相必起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夫有功者必赏,则爵禄厚而愈劝;迁官袭级,则官职大而愈治,王之道也。”《显学》 (三)法 ——管理行为观 2、“法”的特征法是客观的。“设之于官,命之于百姓”《难三》,“以事遇于法则行,不遇于法则止”,“人臣虽有智能不得背法而专制”《南面》法是公平的。

“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法超越于阶级,一律平等,而且赏罚都以法断,“爵禄生于外,诛罚生于罪”,全仗自己表现,故赏不思主,罚不恶朝,因皆出于己行。 (三)法——管理行为观 3、“法”的管理行为体现管理行为也就是通过对人的行为动机和需要分析,以求人与组织的和谐,并引导恰当地适应人们的需求和对需求的渴望用以实施组织的目标。人性→动机→行为→管理目标 “法”作用管理行为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其一行为动机的人性论基础,在韩非及法家的人性论里,人的本性是自利、自为、自私,人的心智有为一已之利的计算心;自利心与计算之心的结合。“法”的设置只能满足人性自利的要求的规则,自然也就为人所接受。韩非曰:“凡治天下,必因人情”(《韩非子·八经》) “法”即具有威慑利诱的力量。其二以“法”规范人的行为,在这里,法作为人格化的治理工具,以其惩诫与刑罚的运作,奖励和赏赐的施舍,规范人的行为。韩非曰:“明王之所道制其臣者,二柄而已,二柄者,刑德也……故人主自用其刑德,则群臣畏其或而归其利矣。”(《韩非子·二柄》)而且在实践中还运用严刑,所谓“峭其法,而严其刑”(《韩非子·五蠢(学者,带剑者,言古者,患御者,商工之民)》)。

“建富国强人”的早期代表人物管仲子产李悝

在运行中,“法”除了显现“赏”与“刑”的诱发力和协迫外,“法”本身还必须具有公正无私的客观性、平等性,而且必须是成文的,公布给人民知晓的。商鞅曰:“法令明白易知,为置法官吏为之师以道之知,万民皆知所避就,避祸就福,而皆以自治也。故明主因治而治之,故天下之治也”(《商君书.定分》)据此,“法”方是可遵行的,真运行效率才得以提升。 其三“法”是提供一结构或制度,使一切治理对象都纳入此结构中,以实现治理目标而角色化和功能化。 韩非曰:“治也者,治常者也;道也者,道常者也”(《韩非子·忠孝》)立法的意义就是在于制定常理常道,作为治国之道的长期准则。法家学派的理想也就是将治国常法客观化制度化,以构架恒常的政治体制和客观的政治格局。“法”正是通过层层分职分责的国家官僚统治机构的运作,才从上到下传达到广大的平民群体之中。商鞅认为“法”必须“定名分”,要保持稳固一致性。韩非强调职责分明名实相符,有曰“名者,上下之所同道也”(《韩非子·诡使》)。 (四)势——管理组织观1、“势”的概念势,就是权力,称权势。“势者,胜众之资也。”“资”是凭藉。一个君统治众人,他必须有所凭藉。他的凭藉,就是作为君主的权力,这就是势。

只有“君执柄以处势”,才能“令行禁止”(《八经》)。 “万乘之君,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威势者,人主之筋力也”,如果不懂得运用自己的威势,而为周围的大臣所专擅就等于失去“筋力”,“人主失力而有国者,千无一人”。 “夫有材而无势,虽贤不能制不肖。故立尺材于高山之上,下临千仞之谿,材非长也,位高也。桀为天子,能制天下,非贤也,势重也;尧为匹夫,不能正三家,非不肖也,位卑也。千钧得船则浮;锱铢失船则沉。非千钧轻而锱铢重也,有势之与无势也。故短之临高也以位;不肖之制贤也以势。”(《功名》)势是中性被动的,它只是工具,可以导致正面价值,也可以导致负面价值, “夫势者,非能使贤者用已,而不肖者不用己也。贤者用之,则天下冶;不肖者用之,则天下乱。”《难势》关键就在使用的人的素质。把势与法结合,以法约束势为治国工具,就叫 “抱法处势”。 (四)势——管理组织观2、“势”的作用慎子曰:飞龙乘云,腾蛇游雾,云罢雾霁,而龙蛇与蚓蚁同矣,则失其所乘也。贤人而诎于不肖者,则权轻位卑也;不肖而能服于贤者,则权重位尊也。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吾以此知势位之足恃而贤智之不足慕也。

夫弩弱而矢高者,激于风也;身不肖而令行者,得助于众也。尧教于隶属而民不听,至于南面而王天下,令则行,禁则止。则此观之,贤智未足以服众,而势位足以缶贤者也。 《难势》 “中者,上不及尧、舜,而下亦不为桀、纣。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 ,“夫弃隐栝之法,去度量之数,使奚仲为车,不能成一轮。无庆赏之劝,刑罚之威,释势委法,尧、舜户说而人辨之,不能治三家。夫势之足用亦明矣,而曰“必待贤”,则亦不然矣。韩非的势,要求与法配合运用,使权力不致滥用而生变,而且以法为制,不以私智治国,则任何人掌握政权皆可以顺利治国,不须期待尧舜的降临,便是 “中人之冶”,平庸的人也可以治,所以韩非认为任势胜于任贤。 (四)势——管理组织观3、“势”的表现势的表现是赏罚。“明主之所导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庆赏。故人主自用其刑德,则群臣畏其威而归其利矣。”(《二柄》)柄就是刀把子。运用赏罚,要注意。“圣人之治也审于法禁,法禁明著则官治。必于赏罚,赏罚不阿则民用。官治民用则国富,国富则兵强,而霸、王之业成矣。霸、王者,人主之大利也。人主挟大利以听治,故其任官者当能,其赏罚无私,使士民明焉,尽力致死,则功伐可立,而爵禄可致。

爵禄致而富贵之业成矣。富贵者,人臣之大利也。人臣挟大利以从事,故其行危至死,其力尽而不望。此谓君不仁臣不忠则可以霸、王矣。”(《六反》)韩非又认为赏罚除“必”之外还需要“重”。他说:“凡赏罚之必者,劝禁也。赏厚则所欲之得也疾,罚重则所恶之禁也急。夫欲利者必恶害,害者,利之反也。反于所欲焉得无恶?欲治者必恶乱。乱者,治之反也。是故欲治甚者,其赏必厚矣。其恶乱甚者,其罚必重矣。”(同上)韩非认为赏罚的作用还在于劝禁。他说:“故曰重一奸之罪,而止境内之邪,此所以为治也。重罚者盗贼也,而悼惧者良民也。欲治者奚疑于重刑?若夫厚赏者非独赏功也,又劝一国。受赏者甘利,未赏者慕业,是报一人之功而劝境内之众也。欲治者何疑于厚赏。”(同上)韩非认为这样办是顺乎人情的。他说:“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财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君执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柄者,杀生之制也;势者,胜众之资也。”(《八经》)韩非认为凡人情都是取利避害,利是人之所欲的,害是人之所恶的。正是因为人情是这样的,所以赏罚才能发生作用。赏罚发生作用,法令才可以推行,法令推行了治国之道也就树立起来了。 韩非又说:“明主立可为之赏,设可避之罚。

盲者处平而不遇深谿,愚者守静而不陷险危。如此则上下之恩结矣。”(《用人》)意思就是说,人主立一种赏格,这种赏格是人只要努力就可以得到的。立一种罚款,这种罚款是人只要注意就可以避免的。有了这种赏格和罚款,老百姓都知所趋避。好比一个盲人,只要在平地走,也不会掉在河里面。一个愚人,只要安分守己,也可以没有危险。这样上下之间的恩情就结成了。反对法家的人都认为法家“刻薄寡恩”。韩非认为,法家的作法,并不是寡恩,而是结恩。 (四)势——管理组织观4、“势”的管理观体现组织是现代管理学的重要职能“建富国强人”的早期代表人物管仲子产李悝,管理是复杂系统的活动,包括所有组织整体本身和组织内不同层次,以及人们在组织内为实现目标一起工作时所承担的功能角色;“组织”被称为是“一个正式的有意形成的职务结构或职位结构”。组织工作就是建立一个预先设制的角色结构,分配给组织内的每一个成员。因此组织结构是一个重要的管理手段,目的是为了创造一个促进组织成员共同完成组织目标的环境,并且遵行目标统一和组织效率的原则。 法家以国家治强为目标,首要之点便是稳固君权。法家主张君主政治代替封建政治,君主集权便是基本要点;因此强化君势是国家组织结构中的基本点。国家君主仅靠个人行为是有限也是不可靠的,然而国君可以凭籍其王位所带来的权势,运用其君主的政治地位扩大对臣僚百姓的威慑和影响。

因此“势”,这一概念内涵便是召示君主地位与其他阶层之间的关系。 君主的“势”的作用在于保持对臣民的威慑,所谓“民畏所以禁,则国治矣。”君主之“势”是依靠手中的杀生大权来维护:“君执柄以处势法家的术治思想,故行令禁止。柄者,杀生之制也,势者,胜众之资也。”(《韩非子·八经》)而且其势唯君独有不可外借,否则“偏借其权势,则上下易位矣。”(《韩非子·备内》)法家用势,不仅包含上述的任势与集权,还应处理好“分”的问题。所谓“分”概念,表示是以某种政治地位所应承担权利和职责,来划分和确立官吏的个人权力。慎到强调“定分”的重要性:慎到曰:“故治天下及国,在于定分而已矣。”(《吕氏春秋·慎势》)商鞅也认为君主可以通过政治名分的确立来造就治世之形势。 有曰:“故夫名分定,势治之道也;名分不定,势乱之道也,故势治者不可乱,势乱者不可治。夫势乱而欲治之愈乱矣,势治而治之则治矣。故圣王治治而不治乱也。”(《商君书·定分》)韩非提出“分势不二”,“势”有等级之分,君主之势乃最高等级。韩非以“形名”的概念,明确官僚阶层的权利和职责,并且以具体的贯彻措施遵行这一规则,有曰:“任人以事,存亡治乱之机也。任人者,使有势也。……任人者,使断事也”(《韩非子·八说》)。

在这里韩非指出了君主授权给臣僚的必要性,从维护君权来看,政治及职责能落实到各级朝臣,同时分隔属下臣僚的权势也是对君主权势的保护。(五)术——管理控制观 1、术的概念“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权,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定法》术是君主驾驭百官的权术,以防止官员徇私侵权。它神秘莫测,即使 “亲爱近习,莫之得闻也”《难三》。君主治吏不治民,故君主用术用以治吏,这是因为 “闻有吏虽乱而有独善之民,不闻有民乱而有独善吏,故明主冶吏不治民。”《外储说右下》;只要群臣治理安当,群臣便会把人民治好。另外,君主最常亦最易与臣下发生冲突,这是基于 “君臣之利异,故人臣莫忠。数臣利立,而主利减。是以奸臣者……荀成其私利,不顾国患。”《内储说下》所以 “君以计畜臣”《饰邪》是合理不过的。 管子曰:“明主操术任臣下使群臣效其智能,进其长技,故智效其计,能者尽其功。”(《管子·明法》)“主无术数则群臣易欺之”(同上)。申不害说:“古之王者,其所为小,其所因多。因者,君术也;为者臣道也。为则忧矣,因则静矣。”(《吕氏春秋·任数》) 若君主 “无术以御之,集劳,犹不免乱”《外储说右下》,所谓乱,轻则君臣倒权,重则身死国灭,臣子使 “制万乘而字大利”《难四》了,这是绝不容许的。

(五)术——管理控制观 2、术的类型:无为术责实术参伍用人术 (五)术——管理控制观 3、韩非七术(1)众端参照。从各个方面参验、观察臣下的言行。(2)必罚明威。必须惩罚以显示君王的威严。(3)信赏尽能。对尽力效忠的一定兑现奖赏。(4)一听责下。逐一听取意见,督促他们行动。全面听取意见,愚和智就不会混乱;督责臣下行动,庸和能就不会混杂。(5)疑诏诡使。君主表面上和一些人亲近,让他们长期在自己身边,但是不给他们任务,别人感觉这些人是受了秘密指令,所以做坏事的人就会害怕,心里疑心不敢胆大妄为。使密探探查,以所得之事检测官吏,使之以为上级无所不知,不敢为非。(6)挟知而问。这是考察下属忠诚度的有效手段,就是用已经知道的事情来询问下属,看看下属怎么说,用以对照核查下属的态度,从而举一反三地了解许多隐情。(7)倒言反听。故意说反话,做逆理的事来刺探臣子。 (五)术——管理控制观 4、韩非六微(1)“权借在下”(2)“利异外借”(3)“托于似类”(4)“利害相反”(5)“参疑内争”(6)“乱国废置” (五)术——管理控制观 4、“术”的管理控制观体现现代管理学的控制职能是衡量和校正属下人员的各种活动,从而确保组织目标以及行为达到目标的各项工作得以实现。

衡量绩效是控制活动重要方面“建富国强人”的早期代表人物管仲子产李悝,也是控制责任落实所在。对于包括领导者在内各个层次的人员,控制的职能均是必不可少的,控制对象包括人、事、行为等在内,因此控制是管理的关键环节和基本手段。“法”以客观性将行为予以结构化规范,“势”将君主的意志贯彻于对象,而真正辅佐“法”的规范和“势”的贯彻则是“术”。“术”的正功能在于控制,负功能是防止他人控制。如果说法家治道的法与势相对具有客观意义的话,而术则相对是主观性,“术”是以其主观修行以求达到治国目标的实现。尽管法家十分注意其治道的客观性结构,但主观人事世界又如何适应这客观必然要求呢?这正是术的运用的价值所在。 复习思考题1.论述儒家管理控制观和法家管理控制观的区别。2. 论述儒家管理控制观和法家管理控制观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作用。3.结合自己管理实践谈谈你对法家管理目标观的认识。4.论述法家管理行为观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应用。5.论述法家管理组织观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应用。小组作业1.分组 分组方法:每班分4组,学号后两位除以3,余数为1的为该班第1组,为2的为该班第2组,为0的为该班第3组。每组人数为12-15人。2.作业题目:每个小组要计划成立一个公益组织,如慈善基金会、免费的医疗机构等。为了该公益组织能够正常运转,需要向公众募集资金。各组组长利用5分钟的时间,向公众陈述所成立公益组织的目标、缘由、运作保障等,以获得公众的支持。公众由12个评委构成。3.各组要提交一页关于该公益组织募集资金的文字材料,并署上全体成员的名字。月30日上午10:30分开始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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