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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约瑟:道家的生命关怀精神是道家思想的精髓部分

李约瑟:道家生命关怀精神是道家思想的精髓部分

道家文化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主干之一,它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对我国古代哲学、科技、道德、政治、经济、文学艺术诸领域都产生过深刻的影响;它对中华民族的心理结构、民族性格、民族凝聚力的形成和中华人文精神的铸造,同样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英国科技史专家李约瑟博士指出:“中国如果没有道家,就像大树没有根一样。”[1]李约瑟用根来比喻道家文化在中国文化中的地位与作用,是十分深刻的。道家文化以其恢宏玄妙的宇宙论、辩证的思维方式以及无比丰富的思想内涵,构成了中华传统文化的根基。道家智慧,历久弥新,其中所包含的合理思想资源,如尊道贵德,顺应自然,珍爱生命,注重和谐等等,至今仍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今天,当我们重新思考与探讨中华民族精神家园的建设时,道家在许多方面同样可以提供深刻的启示,例如它的生命关怀精神,就是应该被我们充分重视并努力吸收的。道家的生命关怀精神,是道家思想的精髓部分道家的名言故事,在现代社会尤具特殊意义。对此,本文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简要的阐析。

一、生命的价值

道家对生命的关怀,首先体现在对生命价值的重视上。《老子》第44章曰:“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名利与生命比较起来,孰轻孰重呢?如果要在名利与生命之间做一选择,又该怎样权衡呢?答案不言自明,生命为重。对生命的珍视是老子的重要思想,老子之道,是宇宙的根本之道,也是治国之道,亦是“深根固柢、长生久视之道”。

对生命的珍惜,体现出道家的基本精神。出土的残简《文子》有言:“道,生也。”把道视为生命的表现方式,将生命与道等同起来。这一提法很有意义,因为它是将生命的价值上升到终极关怀的高度。可以说,“生道合一”正是道家生命哲学的基本原理。概言之,道家对生命价值的思考有三个原则:

(一)生命平等原则

道家重视生命的价值,其中一个重要的表现就是确立了生命平等的原则。《老子》第51章曰:“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万物从道而生,道对万物有生畜养育之恩,却不居功而占有万物,傲视万物,宰制万物,因此,“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万物在宇宙中和谐共处,它们是平等的。庄子更是一位主张万物平等、物我平等的思想家,《齐物论》中有“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名言,该篇还说:“莛与楹,厉与西施,恢恑谲怪,道通为一。”这里说明,如果从道的高度来看待世界,看待世界中的各种事物与现象,其间的差别都是相对的,都可通而为一,这也就是所谓“以道观之,物无贵贱”(《庄子·秋水》)。汉代的思想家严遵也指出:“由此观之,天地人物,皆同元始,共一宗祖。六分之内,宇宙之表,连属一体,气化分离,纵横上下,剖而为二,判而为五。或为黑白,或为水火,或为酸碱,或为徵羽。人物同类。”(《老子指归》卷八)严遵所言“元始”、“宗祖”指的就是道,这段话从道的高度揭示了人与万物、人与人之间的一致性与平等性。根据道的法则,万物是平等的,生命也是平等的。

道家的生命平等原则具有宽泛性与普遍性的特点。这一原则针对的不是某个人或者某一特定群体,而是面向全人类。《老子》第31章说:“杀人众多,以悲哀泣之;战胜,以丧礼处之。”对于战争,老子关注的不是战争的哪一方获得了胜利,而是死人太多;不在于歌颂胜利者的丰功伟绩,而在于哀叹众多生命的不幸。刘笑敢先生指出,老子主张战胜举行丧礼,以哀悼敌我双方阵亡的将士,这是对敌我双方生命的同样尊重与怜悯,体现了一种最广泛的生命关怀与人文关怀[2]。

(二)生命主体原则

道家对生命价值的重视与弘扬,还在于其强调人的主体性。《老子》第25章说:“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王怎么能够为一大呢?王弼解释说:“天地之性人为贵,而王是人之主也。虽不职大,亦复为大,与三匹,故曰王亦大也。”王能为一大,原因还是在于其作为人的代表,乃为万物之灵,故可以与道、天、地并为宇宙中的“四大”。《老子》此章经文的两个“王”字,傅奕本、范应元本并作“人”,范应元解释说:“人为万物之灵,与天地并立而为三才,身任斯道,则人实亦大矣。”(《老子道德经古本集注》卷上)无论是“正”还是“人”,都是强调了人本来所具有的灵性,这是老子对人之价值的大力弘扬。早期道教的经典《老子想尔注》在解释此章时将经文改为:“道大,天大,地大,生大。域中有四大,而生处一。”并解释云:“四大之中,所以令生处一者,生,道之别体也。”人的生命即是道的呈现形式,所以在道家看来,贵生与体道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人与其他万物的不同之处也在于此,即人可以通过主动求道、体道、得道的方式去认识生命的价值,这也就是人的生命主体性的具体反映。

李约瑟:道家的生命关怀精神是道家思想的精髓部分

人是能够积极主动地把握生命的意义的,对此,道家的经典反复加以强调。如《老子指归》提出了“伺命在我,何求于天”(卷十二)的思想。《太平经》则说:“人命近在汝身,何为叩心仰呼天平?有身不自清,当清谁乎?有身不自爱,当爱谁乎?有身不自成,当成谁乎?有身不自念,当念谁乎?有身不自责,当责谁乎?”[3]都是强调要从自身出发去探求生命的真谛,而不必依赖于外在的条件。这一思想后来更被道教具体概括为“我命在我,不属于天”的经典表述,激励着无数道徒不断地去探索生命的奥妙。

生命主体原则,必然以提倡个性为前提,而个体性则体现了对自由的要求。道家道教都是追求自由的,对自由的追求正是生命主体意识的反映。这一点,庄子哲学中有充分的体现。徐复观先生认为:“庄子的主要思想,将老子的客观的道,内在化而为人生的境界。”[4]庄子所追求的人生境界即是精神自由,如陈鼓应先生所言:“《逍遥游》提供了一个心灵世界——一个广阔无边的心灵世界;提供了一个精神空间——一个辽阔无比的精神空间。人,可以在现实存在上,开拓一个修养境界,开出一个精神生活领域,在这领域中,打通内在重重的隔阂,突破现实种种的限制网,使精神由大解放而得到大自由。庄子借《逍遥游》表达一个独特的人生态度,树立了一个新颖的价值位准,人的活动从自我中心的局限性中超拔出来,从宇宙的巨视中去把握人的存在,从宇宙的规模中展现人生意义。”[5]庄子用“逍遥”、“游”、“游心”、“天游”等概念来表达其对精神自由的渴望和对生命价值的理解,这种追求心灵与宇宙合一的人生哲学可称为庄子思想的核心,也是道家生命主体性原则的具体写照。

(三)生命至上原则

在道家看来,世界上没有比人的生命更为宝贵的东西,生命的价值是至高无上的。《庄子·让王》篇有以下记载:“子华子曰:‘今使天下书铭于君前,书之曰:左手攫之则右手废,右手攫之则左手废。然而攫之者必有天下。君能攫之乎?’昭僖侯曰:‘寡人不攫之也。’子华子曰:‘甚善!自是观之,两臂重于天下也,身亦重于两臂。’”天下尚且轻于两臂,何况是整个生命呢?难怪杨朱发出了“不以天下大利易其胫一毛”的呼声,杨朱之贵生,虽然近乎极端,但其大旨仍在于“全性保真,不以物累形”(《淮南子·汜论》)。《吕氏春秋》专门有《贵生》篇,阐发生命的意义,并指出:“圣人深虑天下,莫贵于生。”道教的重要经典《太平经》更是反复论及生命的至高价值,如曰:“故理之第一善者,莫若乐生。”[6]“人最善者,莫若常欲乐生,汲汲若渴,乃后可也。”[7]“天地之性,万二千物,人命最重。”[8]《太平经》还指出,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一旦失去,不可再生:“人居天地之间,从天地开辟以来,人人各有一生,不得再生也。自有名字为人。人者,乃中和凡物之长也,而尊且贵,与天地相似;今一死,乃终古穷天毕地,不得复见自名为人也,不复起行也。”[9]生命的尊贵可以比如天地,失去生命,意味着所有一切的消失,不复“自名为人”。

正因为生命具有至上的价值,所以我们应该珍惜生命,敬畏生命。而对生命价值的认识,中国文化主要有两个传统,儒家的传统与道家的传统。长期以来,我们对人生价值的认识更多地受儒家的影响,如立志的教育,成才的教育等等,这当然没有错,但对生命的意义缺乏应有的认识与理解。今天,当我们重新讨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建构时,应该更多地关注道家的传统,从中吸收关于生命的智慧,把儒、道两个传统中的精华思想统一起来,以追求圆满的人生境界。

二、生命的安顿

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的生命处境往往不能完全由自己来选择,因为总是存在各种各样的因素制约着个人的生命空间。成功与失败、辉煌与平庸、坦途与逆境,都需要去面对。无论是得意还是失意,个人应该怎样安顿自己的身心,怎样善待自己的生命呢?这是一个重要问题。对此,道家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法。

(一)上善若水

道家尚水,所以对待生命也主张效法水的精神。《老子》第8章曰:“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水有七善,具体表现为:

(1)居善地: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老子反之,认为人应该效法水的品性,处于卑下之地,低调生活。一味争强好胜,不是好事。《老子》66章云:“江海之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也。”江海正是因为处于低下的位置,反而成就了其浩瀚与博大,所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老子》第63章)。(2)心善渊:渊,深也。人的内心要像水一样深沉平静。《老子》第15章曰:“古之善为道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善于体道的人,其品性与水相似。(3)与善仁。水善利万物,而不去争夺什么,最具有仁爱精神。《老子》第49章曰:“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与善者相处较为容易做到,但要包容不善者,则很难了,但这就是道家所倡导的:对待他人,以德报怨,乃为大善。(4)言善信。即讲求诚信。《老子》第81章曰:“信言不美,美言不信。”真实的话往往不动听,漂亮话往往多虚假,所以要善于鉴别,以诚信为上。(5)正善治。为政要合乎正道即按道的原则做事。道的原则就是水的原则,也即无为的原则。(6)事善能。做事有滴水穿石、以柔克刚的韧性,诚如《老子》第78章所言:“天下莫柔弱如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7)动善时。水能方能圆,总是能够根据自己所处的位置和对方的状况以作出最恰当、最合理的调整,最能发挥所长。

水之七善,反映了道家的生命智慧。

(二)返朴归真

道家认为,对待生命的正确态度是返朴归真。由于人际关系的强化,物欲的刺激,环境的逼仄,人的本性被异化了。针对这一问题,道家提出了解决的方法,那就是摆脱外在的一切桎梏,重新返回原来的纯真本性。《老子》第38章云:“大丈夫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大丈夫并不能够用社会地位的高下或者财富的多寡去衡量,只有返朴归真的人才称得上真正的大丈夫。

怎样做到返朴归真呢?道家特别强调了两点:其一,少私寡欲。《老子》第46章曰:“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庄子·大宗师》有言:“其嗜欲深者,其天机浅。”欲望太多,既伤身又伤神,是祸患的根源,所以《老子》第12章又云:“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说明多欲伤身,不利于生命的发展。是故老子又指出:“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老子》第44章)人对物质的追求,切不可过度,而应该“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老子》第19章)。其二,致虚守静。为了复归于真朴,既要反对多欲,还要善于守静。老子认为,治国要清静,养生亦需清静。“致虚极,守静笃”,“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老子》第16章)可见,生命的源头,是以虚静为根基的,养生只有恢复到生命的原始状态,即虚静的境界,才能与道相合。

道家对待生命的态度是具有现代性的。有人用标题为《物欲狂欢横扫中国,国人陷入精神贫困》的文章来描述当代中国人的精神现状,这样的观点我们当然不能完全赞同,但至少说明对物质的过度追逐是有损人的精神健康的李约瑟:道家的生命关怀精神是道家思想的精髓部分,在物欲狂欢面前,我们更加有理由保持道家式的清醒。

(三)安时处顺

李约瑟:道家的生命关怀精神是道家思想的精髓部分

现实世界充满了太多的无奈与失意,怎么面对?积极奋斗,想尽一切办法去努力改变人生的命运,这应该是被大多数人认可和称许的方法。但这并不是唯一的办法,因为与客观规律背道而驰的努力,其效果往往事倍功半,适得其反。而道家的主张值得重视,即顺其自然,顺应时势,安时处顺。

《庄子·大宗师》说:“得者,时也;失者,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安时处顺、哀乐不入的境界被庄子称为“悬解”,这样的境界只有至人、圣人才能达到,但它透露出来的人生指导意义是可以为我们提供某些启示的。安时处顺,就是要求遵循道的规律去为人处世,特别是在逆境中能够达观地面对人生,在困苦中求得生命的安顿。我们还要注意的是,安时处顺,并非消极的逆来顺受,也不是不思进取,而是主张适性而为,各尽其才,正所谓“大小修短各得其所宜道家的名言故事,规矩方圆各有所施”(《淮南子·主术》),即每个人都能够找到自己的社会位置,做到才无所弃,各遂其性。安时处顺,提示人们用一种平和、坦然的心态对待自己的生命,如张载所言:“富贵福泽,将厚吾之生也;贫贱忧戚,庸玉汝于成也。存,吾顺事;没,吾宁也。”(《西铭》)

晋代郭象在注解《庄子·逍遥游》时提出了“适性即逍遥”的著名命题,这也可以看做是对道家安时处顺思想的诠释。郭象的这一命题常被认为是对庄子逍遥自由思想的曲解,实际上,郭象的观点有其合理性的一面。刘笑敢先生就指出:“在现实的自由无可追求的时候,继续不懈地奋斗、拼搏固然是一种从道义上值得肯定的方向和行为,但是从实际效的角度来看,既然任何人都无法避免无可奈何的既定境遇,那么,在无可奈何的既定境遇降临时,有些人选择不做堂·吉诃德,不做殉难的烈士,转而追求纯个人的精神的满足,应该是可以获得理解或同情的,至少是不应该受到谴责的。”[10]

三、生命的归宿

人的生命,包括形体的生命与精神的生命,最终将归于何处?如何能够超越人类的大限?这是思考生命意义的一个重要方面,对此,世界上各种宗教与哲学都作出了自己的回答。道家道教认为,超越生死的最佳途径就是与道合一。《太上老君内观经》曰:“道不可见,因生以明之;生不可常,用道以守之。若生亡则道废,道废则生亡。生道合一,则长生不死。”从道的高度来认识生死的超越问题,这是道家的过人之处。从老庄哲学到道教教义,其主要思想都体现出对生命的关怀。

(一)长生久视

老子之道,乃是“深根固柢”的“长生久视之道”。《老子》第50章云:“出生入死。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人之生,动之于死地,亦十有三。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善摄生者”就是善于养生的人。人生在世,有一部分经历着自然的生死过程,还有一部分,由于求生过度,反而伤害了生命,只有极少数善于养生的人,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得以长生。这里顺便讨论一下“十有三”的含义。“十有三”在老学史上主要有两解:一种理解为十三,如韩非子《解老》认为指“四肢与九窍”,河上注亦认为是“九窍四关”,还有解为“内五脏,外八使”或“五脏、五形、三田”(李约《道德真经新注》卷三)等等,内容各异,但不离十三之数,此类解释,似显牵强。另一种观点则把“十有三”解释成十分之三,如王弼即认为是“十分有三分”,王弼的理解有其合理之处,但也产生了一个问题:生、死之徒以及“人之生,动之于死地”之徒各十有三,总计为十分之九,那么还有十分之一哪里去了呢?很多解《老》者认为十分之九乃是大约言之道家的名言故事,当然也可以说通,但并非确解。个人认为苏辙的解释颇有可取之处。他说:“生死之道以十言之,三者各居其三矣,岂非生死之道九,而不生不死之道一而已乎?不生不死,则《易》所谓寂然不动者也。老子言其九,不言其一,使人自得之,以寄无思无为之妙也。”(《老子解》卷三)苏辙认为十分之九言生死之道,剩下的十分之一乃指不生不死之道,即超越生死之道,这一解释也许更加切合老旨。老子确实是讲长生久视的,这一思想后来被道教所继承并得到充分阐发。

(二)生死齐一

李约瑟:道家的生命关怀精神是道家思想的精髓部分

庄子继承了老子的思想,同时在人生哲学上有进一步的发展。庄子从宇宙的高度审视生命的价值,从万物齐一、物我齐一到生死齐一,在“心与天游”的主观体验过程中扩展生命的内涵,从而实现生命的超越。

《庄子·齐物论》曰:“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太山为下;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此两句被庄学研究者誉为“千百年独到之论”。庄子之意在于说明天地间的一切都是相对的,每个东西都比它小的东西大,比它大的东西小。如以泰山为大,则天地更大,故亦可以泰山为小;彭祖虽曰至寿,但比之天地,彭祖亦为夭矣。如果从人的角度来看,则大而天地与我并生于太虚之间,天地亦不得为大,而万物又与我并生于天地之间,虽一草一木,一禽一兽,亦与我相类,因此,人与天地,人与万物亦是统一的。“庄周梦蝶”的故事说明的也是这个道理,这就是“物化”,即物我界限消解,万物融化为一。将个体融入宇宙、与自然融为一体而获得美妙体验,这是对生命的极大慰藉。这一点,美国19世纪杰出的作家与思想家梭罗在其名作《瓦尔登湖》有很生动的描绘。他写道:“自然,难以形容的完美与富足。太阳,风,雨;夏季,冬季;永远提供如此快乐而健康的生活。大自然对我们人类总是抱着伟大的同情。当太阳褪去了它的光亮李约瑟:道家的生命关怀精神是道家思想的精髓部分,风柔和地吹着,云儿带来了雨水,树木舒展着枝叶,在盛夏披上了浓妆。在自然的怀抱里,任何人都应该停止悲伤。我需要把智慧强加于大地吗?我难道不应该把自己消融在树木与植物之中吗?”不要用智慧去征服自然,而是要与自然相融:“在美丽的大自然中进行心灵的沉思,没有伤害与失望涌来,也没有精神绝望的灾难,没有教上的权术与专制,只是在大自然中尽情啜饮和谐之酒。”[11]梭罗的体验与庄子思想是相通的。

庄子认为,既然物我可以齐一,那么死生也可齐一,所谓“方生亦死,方死亦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生死的变化也是相对的,以死为生,以生为死,都是可以的:“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若死生为徒,吾又何患!故万物一也,是其所美者为神奇,其所恶者为臭腐;臭腐复化为神奇,神奇复化为臭腐。故曰:通天下一气耳。”(《庄子·知北游》)人的生命的丧失,并没有归于虚无寂灭,而是在自然大化中开始了另一种形式的新生。

(三)性命双修

道教哲学从本质上说是生命哲学,这是被广为认可的。道教在长期的修炼实践中总结出了性命双修的原则。修命,指身体的修炼;修性,主要是精神修炼。道教的方术与外丹侧重对修命的实践,而内丹则主性命双修,通过炼精化气,炼气化神,炼神还虚的不同阶段,由虚入道,归于自然。这一修炼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由有入无,把有限的生命与无限的大道契合,与自然融为一体,从而超越生死的过程。道教内丹学虽然重视肉体生命的修炼,但更加重视精神生命的超越。在个人的生命中,精神生命占有更加重要的地位,性命双修的实质还是在于精神生命的超越。

由上面的阐述可以看出,从老庄到道教,其中对生命本质的认识始终贯穿着一条主线,那就是把人类视为自然的一部分,以自然之大道作为终极追求,既重视现实的形体生命,以生为贵,又主张回归自然,保持精神生命的自由,由此获得生命的圆满与超越。这也是道家生命关怀精神的重点之所在。

[1]陈立夫等译,《中国古代科学思想史》,江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86页。

[2]参见《老子古今》第31章,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3]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527页。

[4]《中国人性论史》,台湾:商务印书馆1990年版,第389页。

[5]《老庄新论》,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123页。

[6]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704页。

[7]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80页。

[8]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34页。

[9]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340页。

[10]《两种逍遥与两种自由》,《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6期。

[11]转引自《人类从属于自然:梭罗与道家自然观的比较研究》,载张岂之、谢扬举等主编《环境哲学前沿》,陕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纪念人文初祖黄帝 建设民族精神家园 学术讨论会论文选集/陕西省公祭黄帝陵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编.——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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