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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战国末期,韩非综合商鞅的“法”和申不害“术”

战国末期,韩非综合商鞅的“法”和申不害“术”

法家名片

法家发展

法家成熟很晚,但成型很早,最早可追溯于夏商时期的理官,成熟在战国时期。

战国初期,李悝、商鞅、申不害、 慎到等开创了法家学派。慎到主张在政 治与治国方术之中,“势”,即权力与 威势最为重要。申不害强调“术”,政 治权术。商鞅强调“法”,法律与规章 制度。

至战国末期,韩非综合商鞅的 “法”、慎到的“势”和申不害的 “术”,以集法家思想学说之大成。韩 非认为“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 明君如天中国古代法家思想的法,执法公正中国古代法家思想的法,这是“法”;君 王驾驭人时,神出鬼没,令人无法捉 摸,这是“术”;君王拥有威严,令出 如山,这是“势”。

法家思想

法家是中国历史上研究国家治理方式的学派,提出了“富国强兵、以法治国”的思想。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当代中国法律的诞生就是受到法家思想的影响,法家思想对于一个国家的政治、文化、道德方面的约束还是很强的,对现代法制的影响也很深远。

代表人物

法家典籍

法家派系

战国时期,法家主要划分为“齐法家”和“秦晋法家”两大阵营。秦晋法家主张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齐法家主张以法治国,法教兼重;秦晋法家奉法、术、势为至尊与圭臬,齐法家既重术、势,又重法、教。

历史评价

法家对法制高度重视,把法律视为一种有利于社会统治的强制性工具,其思想一直被沿用至今,成为中央集权者稳定社会动荡的主要统治手段至战国末期,韩非综合商鞅的“法”和申不害“术”,对现代法制的影响也很深远,今天国家一直宣扬的“依法治国”就是出自法家。

在中国近2000年的封建历史中,各朝统治者表面上追捧的是“儒”中国古代法家思想的法,但实际上用的是“法”,所谓“阳儒阴法”或者说“儒表法里”就是这个意思。法家对中国政治的实际影响力远远超过儒道佛家。

不仅仅在“封建时代”,在49年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后,法家还是重要的治国思想。各朝各代都是儒法相依,相互补缺,相互相存。

法家思想生命力持久,为现代法治提供了很多可借鉴的东西。但时代在进步发展至战国末期,韩非综合商鞅的“法”和申不害“术”,我们不能把法家当作现代的法学 或者法律,要汲取精髓,弃之糟粕,结合国情,建立一部完整进步的法律来,这也是法家的核心思想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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